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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汕头超声销售模式隐患暗藏 业绩持续显著下滑成长性“打脸”
发布时间:2023-03-16


《云创财经》 文 / 张彦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超声”)主要从事医学影像设备、工业无损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医学影像设备及工业无损检测设备,其中,全数字彩超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目前,汕头超声正在冲刺创业板并上会在即。



随着2022年底颁布的创业板定位新规细化标准的实施,创业板“三创四新”标准被细化,而这对于很多拟申报创业板的企业的影响也开始逐渐显露,仅自2023年以来,就有多达30多家拟创业板申报企业“梦断”A股。而对于即将在明日接受首发的汕头超声来说,随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细化调整,其希望也或许变的有些渺茫。



业绩持续显著下滑,创业板成长性“打脸”



报告期内,汕头超声的业绩显得极为尴尬。



据汕头超声最新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招股书(上会稿)披露日,其年营收一路下滑并在最新完整年度的2021年跌破3亿元关卡,2019年至2021年间,其分别录得营收为3.36亿元、3.22亿元和2.84亿元,对应的扣非净利润则分别为0.97亿元、0.77亿元和0.71亿元。



无论是营收还是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汕头超声在目前所有申报拟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中皆显得格格不入,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至2021年间,其研发费用分别为0.48亿元、0.41亿元和0.39亿元,研发投入也呈现出了逐年递减的趋势。



在2022年底最新颁布的创业板定位新规细化标准《暂行规定》中规定,需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之一才能够满足创业板对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要求:一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二是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三是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而如果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则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显然,以2019年至2021年的业绩表现来看,汕头超声在报告期内的无论营收的成长性还是研发投入的力度,都难以满足《暂行规定》中的规定。实际上,以汕头超声的业绩表现来看,其此次的创业板之旅已经险象环生。



但诡异的是,据汕头超声2022年的全年业绩数据来看,其一改往日的业绩颓势,2022年全年的营收突然爆发增长超过了3亿元,瞬间满足了创业板的要求,然而,2022年的防疫形势严峻,汕头超声为何在2022年的业绩突然踩线满足了创业板的要求,其真实性则值得细细考量。



销售模式隐患暗藏,经销商涉嫌行贿



招股书披露,汕头超声的产品主要采取销售模式为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其经销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92.72%、93.83%、91.20%和79.21%。



经销模式是监管特别关注和严格审核的领域,因为经销商作为发行人的销售渠道,与发行人合作紧密,因此存在经销商突击采购、压货等配合财务造假的可能,从而使得发行人的收入的真实性有所打折,因此证监会对于经销模式的核查和披露尤为重视,而汕头超声超过九成的收入来自于经销模式,那么,其必然将受到监管的重点关注。



汕头超声也在招股书中承认,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销售团队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如出现与主要经销商的合作出现问题,则对公司的经营、品牌以及市场形象会造成负面影响。



实际上,汕头超声的经销商在向公立医院的销售过程中,早已被曝存在行贿丑闻。



据《谌遗茂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铜仁市碧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谌遗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医疗器械商王某1、工程建筑商刘某2、周某、罗某2、姚某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上述人员共计30.5万元,而其中的王某1则是汕头超声的经销商,正是在谌遗茂的帮助下,王某1以超过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向当地的市中、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售了3台汕头超声的彩超机



实际上,汕头超声的问题远不止与此,在如此背景之下,其此次的上会结果如何,答案即将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