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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华盛昌科技IPO:大股东关系“超凡脱俗”专利诉讼深陷泥潭
发布时间:2020-02-19

(作者:云创财经)


2020年元旦刚过,新年第一场发审会揭开帷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盛昌科技”)终于等来了冲击资本市场之路上的重要转折点,华盛昌科技在当日的发审会上顺利过会,63岁的袁剑敏与他一手创建的商业帝国经过30年的风风雨雨终于获准上市并迎来了企业发展之路上的高光时刻。虽然华盛昌科技在早前被监管层提出质疑较少,但其大股东之间存在的某种“非正常”的关系在拟上市企业中极其罕见或为其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埋下较大的隐患,而其旗下的大量核心技术也面临多起专利权诉讼,又不得不让外界对华盛昌科技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质疑。

 

1) 正副董事长关系“非同一般”

 

据招股书披露的华盛昌科技的股权结构显示,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袁剑敏直接持有其7200万股,占股本的72%,紧随其后的第二大股东兼副董事长车海霞则持有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

 

但如果翻阅华盛昌科技的第一版招股书可以发现,在描述袁剑敏与车海霞之间的关联关系时只表述为两人生有一儿一女。按照常理,华盛昌科技应该是一家夫妻店,其两人共持有82%的股份。但我们在招股书中却并未发现将两人列为“共同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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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列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监管层也对此提出了疑问,后来在更新的招股书中,华盛昌科技终于承认两人“非婚生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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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拟上市公司,华盛昌科技的这种情况还是属于比较罕见的,袁剑敏与车海霞不仅是公司的重要股东,并且两人还共同育有子女但又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这也就为后面的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留下了巨大的隐患,两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私下协议或者两人对其所育有的子女是否有股权安排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多数机构投资者对于这种“特殊情况”都会尽量避免,因为这种企业不论在内部组织结构还是经营管理上都存在有较大的隐患。

 

这种因“特殊关系”而导致的股权结构的分崩离析在我国的资本市场早有先例,2019年4月闹的沸沸扬扬的A股市场“葵花药业董事长杀妻案”便是因这种“特殊关系”所引发的恶性案件的例子。华盛昌科技这种大股东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但又存在事实婚姻的可能,这也就为认定“共同控制人”留下了想象空间,也为日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和经营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 专利技术“官司缠身”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华盛昌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7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49项、外观设计124项,华盛昌科技对外宣传为一家高科技公司,拥有大量核心技术,但从专利技术的诉讼结果来看,这些专利技术的含金量如何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华盛昌科技与墨迹天气早在2013年就曾可能因技术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诉讼纠纷。2013年12月27日,华盛昌科技与墨迹天气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华盛昌开发墨迹气象站环境监测设备并独家生产,协议期限两年。但后来的执行中却出现了问题,因此华盛昌向墨迹天气提起了诉讼,华盛昌科技的诉讼要求为:1、判令墨迹风云公司赔偿华盛昌公司的经济损失4868393元并支付利息(从2015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2、墨迹风云公司承担本次诉讼费用。但后来的结果为法院驳回了华盛昌科技的要求。

 

华盛昌科技在与墨迹天气的诉讼中败诉也并不是毫无缘由,其所谓核心技术在正规平台都得不到认可。2014年时华盛昌科技申请了一项名称为“空气检测仪”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1420357615.5,但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无效,后来华盛昌科技多次上诉都被否,2019年2月27日法院判决华盛昌科技就2017年12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提起的行政诉讼案败诉,并且在此案中墨迹天气也是作为第三方出庭的。

 

华盛昌科技虽然此次成功过会,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并不能忽视,在监管日趋严格的背景之下,华盛昌科技的资本之路能走多远,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