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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丰种业客户供应商充斥大量自然人 还因制售假种子遭处罚
发布时间:2021-07-07

《云创财经》 文 / 张彦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丰种业”)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其产品包括玉米种子、水稻种子、大豆种子等农作物种子。

垦丰种业大股东兼实控人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垦丰种业也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然而,这样一家国有控股公司的上市之路却异常艰难,早在2012年,垦丰种业便启动了上市计划,但在经历借壳上市失败之后,公司无奈于新三板挂牌,在历经近十年的漫漫上市路之后,垦丰种业终于迎来了主板上市的重要节点。

《云创财经》IPO课题组经研究招股书发现,垦丰种业的客户与供应商中充斥着大量的自然人客户,而这也为公司的财务真实性打了折扣,另外,垦丰种业作为一家国有的种业公司,在报告期内竟然因生产经营假种子遭到了行政处罚。

自然人合作方众多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垦丰种业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中充斥着大量的自然人,而这也意味着,垦丰种业在销售端以及采购端面临着双重风险。

在垦丰种业2018年前五大客户中,包括了杨芳芳、周延文、姜喜华三位自然人,2019年的前五大客户中,则包括了张伟一位自然人,其中,杨芳芳与张伟向垦丰种业的采购金额分别高达2779.49万元与2133.50万元。公司解释,前五大客户中存在部分自然人,包括张伟、杨芳芳、周延文、姜喜华,其中杨芳芳和周延文主要为转商客户,姜喜华为经销商,张伟主要为自用及代他人购买。

垦丰种业的主要客户中自然人较多,这为公司的客户稳定性也带来了较多的不确定性,与企业客户相比,自然人客户在采购能力、支付能力、经营期限、经营规模和经营拓展能力等方面,更容易受到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和自身经营意愿的影响,具有较高的经营风险,同时,与自然人客户之间的交易,还涉及到是否开具发票以及纳税义务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垦丰种业的供应商中也存在较多的自然人。由于企业向自然人农户收购农产品时是由企业向自然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这其中的税务风险自然就较为突出,一般来说,农产品收购企业开具收购发票,只要有农户的身份信息就可以,由于自然人农户的个人信息企业都已知晓,这其中的随意性较大,加上种植户非常零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很多公司利用这个漏洞,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以调剂增值税,也可调节成本。

制假售假

报告期内,垦丰种业因多起违法违规行为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子公司因“生产经营假种子”遭到了处罚20万元的行政处罚,垦丰种业作为一家国有种子企业,在相关产品尚未得到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就公然销售,这种对社会公众不负责的态度则需要广大投资者警惕。

2019年12月2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对四川垦丰“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农罚[2019]1号),责令四川垦丰停止生产经营“金玉 669”玉米种子,同时,没收违法所得5480元;没收剩余“金玉 669”玉米种子726公斤;处货值十倍罚款,计2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05480元。

针对该生产假种子的行为,垦丰种业解释称因“金玉 669”玉米种子样品在向有关部门提交过程中,“金玉 669”的标准样品因技术原因未能入库,目前,技术原因已排除,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出具证明表示“金玉 669”提交的标准样品已收取并已寄往国家样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