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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频按“终止”键:监管严打带病申报 堰塞湖冲击新股估值预期
发布时间:2021-02-05

IPO又在“变奏”?随着2021年新股上市审核过会率下降、被终止或暂缓表决公司增多,业内对于监管层是否收紧IPO再生疑虑。

  不过,第一财经记者多方了解发现,监管层对IPO态度较为明确,一方面,发展直接融资是资本市场的使命,IPO是融资的入口,监管层没有刻意收紧IPO;另一方面,伴随上市标准多元化,上市节奏加快,投行等中介工作量加大,存在信息披露问题的IPO项目有所增加,监管层对“带病申报”态度更为严格。

  数据显示,截至2月3日,2021年A股IPO市场出现了21例排队企业“终止审查”或“终止注册”的情况。相比之下,2020年最后三个月同类企业家数总共为47家,而2020年前三季度总共仅有30家企业IPO进度被终止。从过会率来看,与2020年相比已从95%左右降至90%以下。

  “带病”冲刺

  数据显示,上市申请未通过企业主要集中于科创板创业板。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月3日,创业板中,包括赢康股份在内的6家公司已中止审核;多想互动已终止注册;中瑞电子等10家企业IPO申请遭撤回;灿星文化和速达股份两家企业IPO申请未通过;华夏万卷IPO申请暂缓审议。

  科创板中,包括微众信科在内的11家企业IPO申请已终止或中止审查;汇川物联和百合医疗两家企业暂缓审议。

  “审核没有更严,但也不是偶然。”前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直接原因还是项目本身有问题。注册制了,浑水摸鱼的就多了,带病闯关的多了,审核发现问题了,即提出督导,但一提就撤,说明真的存在问题。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会主动撤回,但不排除有些公司还想再挣扎一下。比如近期撤单的某家医疗公司,前后给了4轮问询,公司一直坚持不撤。”

  多名投行、券商人士表示,注册制下科创板、创业板企业IPO审核率下降,源自于监管部门对于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而部分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未能满足。

  值得注意的是,2月3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下称《现场督导指引》)。

  《现场督导指引》在第十八条第三点中说明:现场督导发现因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本所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有投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现场督导是注册制下审核问询的协同机制,目的是问出一家“真公司”。近期市场出现的IPO撤材料、终止家数较多,并非是监管收紧的目的,而是结果。这些企业多是带病闯关的,通过各类动态监管措施防止病从口入,是监管的应有之义。

  “如果企业自身质量过硬,中介机构把关尽职,再多的现场检查也不会减少排队企业数量。”上述投行人士称,监管方向和力度其实是一以贯之的。

  除《现场督导指引》外,2021年1月29日证监会还正式颁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下称《检查规定》)。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根据《检查规定》,证监会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常态化开展问题导向及随机抽取,对首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华南地区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严格的现场检查制度和更加完善的信息披露条件,一定会让企业IPO通过率更高,但是相应的IPO申请终止也会随之增多。

  “但即使是在注册制之下,我们选项目也是比较谨慎的,尺度和之前并没有太多区别。”前述华南投行人士说道。

  又见“堰塞湖”

  注册制改革拓宽了企业上市的大门,越来越多企业通过不同的上市标准走向资本市场。不过,记者注意到,近期排队上市的企业数量有所增加,“堰塞湖”又有再起之势。

  目前,上交所主板排队企业71家、深交所中小板49家、创业板293家,科创板120家,总计533家。数据显示,目前已通过辅导验收的企业有1家,另外有5家企业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

  上述华南地区资深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对于今天的堰塞湖,大家都是有预期的。堰塞湖下,会有一大批企业半路夭折,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推断。堰塞湖在2017年时就存在,但是没有积存如此多的企业,我理解,现在的堰塞湖是随着注册制产生的现象,和以往产生原因是不同的。”

  一位来自头部券商的投行人士称,如果2021年A股全面推行注册制,或迎来IPO高峰期,大批企业涌入A股,破发、退市也将成为常态。

  一位前保荐代表人则对企业上市后发行失败的可能表达了担忧。“随着新股数量越来越多,新股稀缺性下降,新股破发越来越多,会导致新股估值的下降,未来一些企业很有可能发行后市值不满足发行条件进而发行失败。而对于券商来讲,以前的压力主要在于审核端,未来在发行端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考验券商的项目筛选能力和对于拟IPO企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发现能力。”他称。

  不仅如此,在2020年有多家券商都因未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而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证监会多次指出,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负有法定的核查把关责任。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