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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明泰股份IPO:存同业竞争之嫌 行业不景气之下为何业绩逆势上扬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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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财经》 文 / 安生

据证监会发审会公告显示,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股份”)通过了首发审核。

招股书披露,明泰股份主要从事紧固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以高强度、高精度、耐腐蚀等高端紧固件为主导产品,并向客户提供合作开发、测试、配套售后等相关服务。

行业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了4.16%、2.76%。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了7.5%、8.2%,2018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首次出现下滑,大批汽车产业链上的企业受此影响,业绩遭到了重大影响。

明泰股份作为汽车产业链上的企业,在2018年的汽车行业寒冬之下,理应受到影响。然而,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明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89亿元、17.85亿元、16.4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8亿元、4.19亿元、3.31亿元,通过数据可见,明泰股份2018年的业绩并没有因为市场环境变化而受到影响,仅2019年的业绩看起来受到了汽车行业整体低迷的影响。

但《云创财经》IPO课题组通过招股书却发现,事实上,明泰股份2019年的业绩下滑也并非是市场环境所导致。原因在于,2019年,明泰股份的管理费用为15778.09万元,较2018年多了9000多万元,而这突然多出的9000多万元,是因为在2019年8月,温州益辉、温州益欣、温州益聚等公司入股了明泰股份,明泰股份为此支付了9156.12万元的股份费用,如果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明泰股份2019年的净利润较2018年其实是增长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会计处理上,股份支付是非经常性的费用,应当计入在非经常性损益中,但奇怪的是,明泰股份的非经常性损益表中,并未把股份支付的费用纳入到非经常性损益,这就造成了明泰股份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8年出现了下滑,由此营造出了一种公司受到汽车行业低迷的影响而出现了业绩下滑的假象。至于明泰股份为何一反常理没有将股份支付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之中,招股书中却并未对此有所解释。

除了在会计处理上反常外,明泰股份还存在着同业竞争的嫌疑。

招股书披露,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金明、陈美金、陈金光、陈元克、涂开玉和吴金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中表示,目前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明泰股份(含明泰股份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的情形。

但我们注意到,明泰股份实控人陈金明、陈元克之子女和子女配偶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企业如固铂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瑞安市梵高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乔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销售与汽车零配件生产销售相关等,并且以上公司还存在与明泰股份存在大量客户重叠的情况,这是否构成了同业竞争也值得考量。

同业竞争问题历来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拟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监管层基于以往的经验,会要求该等企业在上市前解决或消除同业竞争,总之,同业竞争必须消除,而且必须彻底、干净,不留遗患。

《云创财经》曾就相关问题致函明泰股份,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公司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