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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曼卡龙IPO:财务数据现“双标” 产品质量弱不禁风
发布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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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财经》 文 / 张彦

经历了漫长的等待,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卡龙”)终于迎来了上市的曙光。曼卡龙主营珠宝首饰零售连锁,旗下品牌包括“爱尚金”、“爱尚炫”、“爱尚彩”以及钻石饰品。

曼卡龙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集珠宝首饰创意、销售、品牌管理为一体的珠宝首饰零售连锁企业。早在2013年11月,曼卡龙就在浙江证监局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并于2015年6月和2017年4月两次披露招股书,但遗憾的是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作为珠宝连锁企业,前有老凤祥,明牌珠宝、金一文化等上市公司前辈“打头阵”,曼卡龙作为一个新玩家又能否成功突围呢?

财务数据惊现“双标”

2017年至2019年,曼卡龙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37亿元、9.20亿元、8.9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381.84万元、5503.91万元、6491.21万元。2019年,公司收入有小幅下滑,主要系当期主营产品之一的镶嵌饰品因钻石市场整体疲软而收入减少。

然而,相比于收入的下降的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曼卡龙披露的众多版本招股书中,对于同一年份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数据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这也让我们对于曼卡龙的财务数据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

曼卡龙曾于2017年、2019年发布过招股书。据2017年4月5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营业收入为7.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16.24万元;而2019版招股书显示,2016年营业收入为7.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78.34万元,对于两版招股书中同一年份财务数据出现差异的原因,曼卡龙却并未作出解释。

除了2016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等数据出现“双标”披露以外,《云创财经》注意到,曼卡龙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数据2017年版与2019年版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差异也较大。

2016年度专柜模式下,第一大客户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版招股书中披露的销售收入是17291.39万元,2017年版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是18461.08万元,两者相差高达1169.69万元;第二大客户杭州汇德隆银隆世贸中心商贸有限公司在2019年版招股书中披露的销售收入是2281.73万元,2017年版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是2419.81万元,两者相差138.08万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曼卡龙的2016年的财务数据存在着众多的疑点。但这其中更加令我们担忧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对于曼卡龙的财务数据是否尽到了审慎的义务,为何会允许“双标”数据的出现,中介机构们是对此知情还是另有隐情,这些都需要各方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弱不禁风的产品质量

曼卡龙作为一家珠宝品牌商,客户的体验自然至关重要,但讽刺的是,曼卡龙的产品质量似乎有些“弱不禁风”,曾有消费者反应,在曼卡龙花了13200元买的黄金项链一年断了4次,按理说这个价位的产品质量不应该这么差。随后这位消费者要求退货,但商家明确拒绝了,消费者又提出换一根的时候,商家表示需要收30元/克的折旧费。

曼卡龙的产品质量在网络上也被众多消费者所诟病,在天猫商城品牌直销店“曼卡龙珠宝旗舰店”中,“新款玫瑰金细手链女彩金K金可调节凤尾链”、“曼卡龙小心意钻石项链”、“足金硬镯子光面开口金手镯”等多款产品均有消费者反映:“带了半个月就断了”、“买了才带几天就弄掉了,手链的扣子不牢”、“断了掉了…突然发现没了”、“链子买来两个多月就断了”、“正常的拧动开关,整个手镯扭曲裂开”等大量产品质量的投诉。

除了产品质量堪忧,曼卡龙还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也就是说,在产品的宣传、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是真实的,拿到的实物和宣传应当是一致的。有消费反映,一款名为“曼卡龙Love彩金手链”的产品广告照与商品实物相差大,而对于实物与广告图片不一致的原因,客服解释为“做了升级才这样的”。

《云创财经》曾就相关问题致函曼卡龙,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公司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