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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去年收现比44%毛利率低 债高大客户兼供应商
发布时间:2020-12-29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12月29日审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的首发申请。厦钨新能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钴酸锂、镍钴锰三元材料等。

2019年5月31日,厦钨新能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厦钨新能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厦钨新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89.3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52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9亿元拟用于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6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厦钨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11亿元、70.26亿元、69.78亿元和30.7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73亿元、8173.92万元、1.43亿元和9225.04万元。

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66.84%和-0.69%,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52.88%和74.62%。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035.54万元、772.10万元、9037.76万元和1107.7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1.73%、9.59%、63.32%、12.01%。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3亿元、7272.32万元、7186.31万元和9594.06万元。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均下滑,降幅分别为55.38%和1.18%。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4亿元、1.11亿元、1.72亿元和3.14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97亿元、39.40亿元、30.41亿元和12.4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37亿元、69.59亿元、69.21亿元和30.61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16.85%、56.62%、43.93%和40.52%。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研发费用分别为1.73亿元、3.32亿元、2.45亿元和1.0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0%、4.73%、3.52%和3.27%;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85%、3.97%、4.39%和4.83%。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厦钨新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4%、10.01%、7.76%和10.49%,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70%、10.09%、8.06%和10.62%。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03%、15.05%、15.80%和14.03%。

报告期内,分产品来看,厦钨新能最主要产品钴酸锂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52%、69.13%、63.59%和79.86%,毛利率分别为10.78%、8.26%、2.89%和10.5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厦钨新能资产总额分别为37.74亿元、55.49亿元、53.48亿元和53.05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30.44亿元、47.39亿元、37.80亿元和36.59亿元;厦钨新能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80.67%、85.40%、70.68%和68.97%;流动比率分别为0.89、0.79、0.74和0.73;速动比率分别为0.46、0.43、0.49和0.51。

过去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厦钨新能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10亿元、1.65亿元、5144.11万元和3.3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5%、4.66%、2.04%和14.13%;厦钨新能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0亿元、13.00亿元、17.51亿元和17.66亿元;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00.00万元、1.04亿元、1.67亿元、2.35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99亿元、8.81亿元、6.60亿元和5.4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5%、24.98%、26.15%和22.93%,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3%、15.88%、12.33%和10.27%,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5%、12.54%、9.45%和17.74%。

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92.18万元、2137.37万元、4529.89万元和4632.6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0.43%、2.30%、6.52%和8.06%。

厦钨新能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报告期内,该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37.18亿元、65.43亿元、63.71亿元和27.5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28%、93.12%、91.30%和89.56%。

其中,ATL(ATL数据包含了该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合计,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各期内始终为厦钨新能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7.23亿元、39.74亿元、36.42亿元和19.04亿元,占厦钨新能各期营业收入的40.91%、56.56%、52.19%、61.96%。

而ATL不仅是厦钨新能第一大客户,其在2017年和2018年还是厦钨新能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38亿元和9.42亿元,占比分别为25.51%和14.92%。

除对ATL存在“供销一体”外,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多家供应商参保员工人数为个位数甚至0人。

2017年、2019年和2020年,天津市益华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位列厦钨新能第三、第四和第三大供应商。天津市益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参保人数为3人。也就是说,该公司在成立一年时间内,跻身厦钨新能第三大供应商。

2018年,厦钨新能第五大供应商为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4.24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为6.71%。厦钨新能对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的采购数据,包含了其向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厦门榕祺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信晖工贸有限公司的采购数据,3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公开信息显示,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无实缴资本数据,参保人数为0人。厦门榕祺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无实缴资本数据,参保人数8人。厦门信晖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参保人数1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厦钨新能员工人数分别为885人、1210人、1381人和1322人。

2020年3月12日,厦钨新能合计分红17988.16万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厦钨新能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拟募集资金15亿元

厦钨新能前身为厦门钨业下属电池材料事业部,自2004年开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并于2016年12月新设公司独立运行,成为厦门钨业下属的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子公司。2016年12月20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2020年4月3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厦钨新能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钴酸锂、镍钴锰三元材料等。

2019年5月31日,厦钨新能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厦钨新能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厦钨新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89.3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52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9亿元拟用于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6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厦钨新能实际控制人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国资委),控股股东是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和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控股”)是厦钨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其中,稀土集团是厦门钨业控股股东,冶金控股是稀土集团控股股东。

2018年净利润同比下滑52.88%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厦钨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11亿元、70.26亿元、69.78亿元和30.72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73亿元、8173.92万元、1.43亿元和9225.04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3亿元、7272.32万元、7186.31万元和9594.06万元。

2018年和2019年,厦钨新能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66.84%和-0.69%,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52.88%和74.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55.38%和-1.18%。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4亿元、1.11亿元、1.72亿元和3.14亿元。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97亿元、39.40亿元、30.41亿元和12.4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37亿元、69.59亿元、69.21亿元和30.61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分别为16.85%、56.62%、43.93%和40.52%。

2019年超六成净利润来自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035.54万元、772.10万元、9037.76万元和1107.76万元。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厦钨新能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1.73%、9.59%、63.32%、12.01%。

该公司解释称,2019年非经性损益金额及占比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取得海沧工业和信息化局研发补助、工业企业跨越发展奖励等政府补助所致。

2020年上半年研发费用率降至3.27%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研发费用分别为1.73亿元、3.32亿元、2.45亿元和1.0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0%、4.73%、3.52%和3.27%。

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85%、3.97%、4.39%和4.83%。

从研发费用明细来看,报告期内,该公司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1.46亿元、2.97亿元、2.01亿元和7516.42万元,占比分别为84.59%、89.32%、81.83%和74.87%;职工薪酬分别为1044.63万元、2087.78万元、2456.97万元和1296.34万元,占比分别为6.05%、6.28%、10.01%和12.91%;折旧费用分别为306.47万元、561.55万元、788.11万元和587.43万元,占比分别为1.78%、1.69%、3.21%和5.85%;其他费用分别为1308.07万元、900.89万元、1214.88万元和639.46万元,占比分别为7.58%、2.71%、4.95%和6.37%。

研发人员数量上,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厦钨新能分别为193人和221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13.98%和16.72%。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容百科技分别为304人、289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15.09%和16.60%;长远锂科分别为245人和未披露,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23.93%和未披露;当升科技分别为124人和未披露,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13.87%和未披露;杉杉能源分别为274人和307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23.99%和25.82%。

专利数量上,厦钨新能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24个和5个,容百科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48个和43个,长远锂科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19个和3个,当升科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30个和59个,杉杉能源未披露相关数据。

研发费用与税务口径不匹配

2019年,厦钨新能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为-2240.86万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加计扣除”的含义就是研发费用扣除的比例可以为100%以上,具体的加计比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50%。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50%进行扣除。

2018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2017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为50%,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为75%。根据该比例与厦钨新能披露的“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由此倒推出厦钨新能当年税务口径的“研发费用”(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税务认可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税率)。

结果显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上半年,以上述方法倒推出厦钨新能“税务口径的研发费用”分别为0万元、2249.16万元、19918.76万元和9645.51万元,总计约为3.18亿元。同期,厦钨新能合并利润表所列示的研发费用累计约为8.51亿元,两者合计相差约5.33亿元。

在《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明确规定哪些研发费用是可以加计扣除的,哪些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其中,不可以加计扣除的可以归结为两类:一是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二是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换句话说,即“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混同”或“研发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的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相应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资深投行人士投行老聃表示:“通常情况下,企业财务口径的研发费用与税务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有差异,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最终形成了产品对外销售或是企业的生产成本与研发费用没有明确区分。”

毛利率连续两年下滑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厦钨新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34%、10.01%、7.76%和10.49%,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2.70%、10.09%、8.06%和10.62%。

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幅较大,该公司解释称,主要系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定价机制、公司原材料采购战略等因素影响所致。近年来,行业竞争企业纷纷投入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加剧。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当升科技业务为锂电材料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58%、16.42%、17.70%和17.30%;容百科技业务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分别为15.74%、18.21%、15.52%和11.17%;长远锂科业务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毛利率分别为20.98%、15.17%、17.14%和15.44%;杉杉能源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毛利率分别为24.67%、17.13%、12.84%和12.22%。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03%、15.05%、15.80%和14.03%。

报告期内,分产品来看,厦钨新能最主要产品钴酸锂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52%、69.13%、63.59%和79.86%,毛利率分别为10.78%、8.26%、2.89%和10.51%;NCM三元材料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37%、30.16%、36.35%和20.14%,毛利率分别为17.80%、14.34%、16.32%和10.39%;锰酸锂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1%、0.71%、0.06%和0.00%,毛利率分别为3.79%、-2.88%、-17.32%和0.00%。

厦钨新能最主要的产品钴酸锂,报告期内销售均价分别为30.43万元/吨、36.01万元/吨、20.06万元/吨和19.08万元/吨,单位成本分别为27.15万元/吨、33.04万元/吨、19.48万元/吨和17.07万元/吨。

2018年、2019年、2020年上半年,该公司钴酸锂销售均价同比变动率分别为18.34%、-44.29%、-4.89%,单位成本同比变动率分别为21.69%、-41.04%、-12.37%。

对钴等原材料的把控力存在不足

厦钨新能称,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空间不断扩大,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三元正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关键材料,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同时,现有正极材料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影响正极材料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空间。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厦钨新能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6.27亿元、62.62亿元、63.84亿元、27.4亿元,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33.67亿元、57.1亿元、57.56亿元、24.43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2.84%、91.19%、90.15%、89.18%。

据招股书,厦钨新能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钴、锂、镍、锰等金属盐类,以及外购的四氧化三钴、NCM三元材料前驱体。其中对于钴、镍和锂金属盐消耗量最大。目前国内外镍、锂资源供应相对充足,而国内钴资源缺乏,供应状况较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价格往往存在较大波动。

厦钨新能亦表示,作为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公司对于钴、镍、锂等金属盐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较为敏感,公司尚缺乏对上游金属矿产资源的有力控制,经营业绩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同业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厦钨新能资产总额分别为37.74亿元、55.49亿元、53.48亿元和53.05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5.80亿元、35.28亿元、25.23亿元和23.7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8.35%、63.57%、47.17%、44.80%;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94亿元、20.22亿元、28.25亿元和29.2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1.65%、36.43%、52.83%、55.20%。

过去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厦钨新能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10亿元、1.65亿元、5144.11万元和3.3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5%、4.66%、2.04%和14.13%。

报告期各期内,厦钨新能负债总额分别为30.44亿元、47.39亿元、37.80亿元和36.59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9.05亿元、44.63亿元、34.12亿元和32.40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42%、94.19%、90.25%、88.54%;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39亿元、2.75亿元、3.69亿元和4.20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8%、5.81%、9.75%和11.46%。

过去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厦钨新能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0亿元、13.00亿元、17.51亿元和17.66亿元;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00.00万元、1.04亿元、1.67亿元、2.35亿元,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长期借款。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厦钨新能无逾期的短期借款和延期支付利息的情形;不存在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利息费用分别为3681.80万元、1.18亿元、1.12亿元和4924.71万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80.67%、85.40%、70.68%和68.97%,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80.48%、84.91%、65.01%和62.11%,流动比率分别为0.89、0.79、0.74和0.73,速动比率分别为0.46、0.43、0.49和0.51。

过去三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升科技流动比率分别为1.64、3.54、3.24和2.69,速动比率分别为1.39、3.24、3.02和2.39,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1.85%、24.94%、25.40%和29.16%;容百科技流动比率分别为2.76、2.78、2.78和3.60,速动比率分别为2.15、2.32、2.36和2.94,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9.55%、26.55%、26.18%和20.04%;杉杉能源流动比率分别为1.17、3.24、2.35和2.07,速动比率分别为0.72、2.60、2.30和1.76,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7.38%、29.58%、26.88%和31.18%;长远锂科流动比率分别为1.23、2.77、2.96、未披露,速动比率分别为0.92、2.39、2.39、未披露,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1.55%、23.17%、21.23%、14.23%。

最近一年及一期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上涨

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99亿元、8.81亿元、6.60亿元和5.4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5%、24.98%、26.15%和22.93%,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3%、15.88%、12.33%和10.27%,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5%、12.54%、9.45%和17.74%。

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26亿元、9.28亿元、6.95亿元和5.74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2719.99万元、4729.67万元、3562.92万元和2960.19万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92.18万元、2137.37万元、4529.89万元和4632.6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0.43%、2.30%、6.52%和8.06%。

截至2020年9月18日,厦钨新能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5.26亿元、9.28亿元、6.94亿元和5.67亿元,回款比例分别为99.82%、99.90%、99.87%、98.67%。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79次/年、10.18次/年、9.06次/年和5.10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82次/年、4.00次/年、3.68次/年和1.56次/年。

存货周转率连续三年低于同业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33亿元、15.90亿元、8.60亿元和7.27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81%、45.08%、34.09%和30.58%,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68%、28.66%、16.08%和13.70%。

报告期各期末,厦钨新能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0万元、6645.89万元、1928.72万元、1667.92万元,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0%、4.01%、2.19%、2.24%。

厦钨新能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氯化钴、硫酸钴、碳酸锂、硫酸镍等主要材料及辅材等,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为钴酸锂、NCM三元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钴中间品、三元前驱体等。

报告期内,该公司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4.59亿元、4.74亿元、2.69亿元和2.19亿元,占比分别为37.26%、28.62%、30.58%、29.50%;在产品金额分别为3.45亿元、7.06亿元、2.82亿元和2.26亿元,占比分别为28.00%、42.59%、32.06%和30.41%;库存商品分别为2.63亿元、4.11亿元、2.27亿元和1.40亿元,占比分别为21.29%、24.81%、25.83%和18.79%;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121.04万元、0元、4265.59万元、3078.16万元,占比分别为0.10%、0%、4.85%和4.14%;委托加工物资分别为1.65亿元、6600.35万元、5869.74万元和1.28亿元,占比分别为13.35%、3.98%、6.68%和17.16%。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74次/年、4.47次/年、5.24次/年和3.46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5.43次/年、6.53次/年、6.67次/年和2.49次/年。

近九成营业收入来自前五大客户

厦钨新能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占比较高,存在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该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37.18亿元、65.43亿元、63.71亿元和27.5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28%、93.12%、91.30%和89.56%。

其中,ATL是厦钨新能报告期各期的第一大客户,厦钨新能主要向其销售钴酸锂产品。ATL数据包含了公司向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合计,因其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故合并披露。

最近三年一期,厦钨新能向ATL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23亿元、39.74亿元、36.42亿元和19.04亿元,占该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40.91%、56.56%、52.19%、61.96%,占比较高。

厦钨新能亦坦承,未来如果ATL等主要客户因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发生调整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出现激烈竞争导致主要客户流失,则将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此外,2017年和2018年,厦门钨业分列厦钨新能第二大股东和第四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9.86亿元和2.42亿元,占比分别为23.42%和3.44%。厦门钨业为厦钨新能的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厦钨新能解释称,自公司2017年初从厦门钨业下属电池材料事业部新设成立为子公司独立运营以来,由于客户对供应商认证切换工作是逐步进行的,因此,2017年及2018年公司还存在先将相关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卖给厦门钨业,再由厦门钨业卖给下游锂电池客户的情况。随着下游主要客户的供应商重新认证工作逐渐完成,2018年、2019年公司通过厦门钨业的关联销售大幅减少,目前公司的销售不存在对厦门钨业重大依赖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 ATL不仅是厦钨新能第一大客户,其在2017年和2018年还是厦钨新能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38亿元和9.42亿元,占比分别为25.51%和14.92%。

厦钨新能2017年、2018年的主要供应商中,腾远钴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的参股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姜龙、董事曾新平曾先后兼任腾远钴业董事(姜龙已于2019年10月离任,曾新平已于2020年6月离任)。

报告期内,厦钨新能向前五大主要供应商采购合计金额分别为23.58亿元、31.28亿元、26.66亿元以及16.45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成本的64.15%、49.51%、41.56%及59.91%。

多家供应商参保人数为个位数

2017年、2019年和2020年,天津市益华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位列厦钨新能第三、第四和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3.65亿元、2.70亿元和2.14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9.94%、4.21%和7.81%。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市益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也就是说,该公司在成立一年时间内,跻身厦钨新能第三大供应商。而参保人数方面,天津市益华科技有限公司仅有3人参保。

天津市益华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为自然人彭芳、周丽珍,持股比例分别为54.55%、45.45%。其中,除了持股益华科技,彭芳没有在其他公司持有股权。而周丽珍除了持股益华科技,还持有天津滨海新区尚品香厨餐饮合伙企业2%的股权。

2018年,厦钨新能第五大供应商为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4.24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为6.71%。厦钨新能对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数据包含了公司向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厦门榕祺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信晖工贸有限公司采购的合计,因其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故合并披露。

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包头市杰朗镍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无实缴资本数据,参保人数为0人。

厦门榕祺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7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无实缴资本数据,参保人数8人。

厦门信晖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参保人数1人。

2020年上半年期末员工人数较期初减少59人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厦钨新能员工人数分别为885人、1210人、1381人和1322人。

按员工的专业结构分类,截至2020年6月30日,厦钨新能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分别为212人、867人、22人和221人,占比分别为16.04%、65.58%、1.66%和16.72%。

按员工的学历构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厦钨新能硕士及以上、本科、大专和大专以下员工人数分别为59人、347人、105人和811人,占比分别为4.46%、26.25%、7.94%和61.35%。

按员工的年龄分布,截至2020年6月30日,厦钨新能30岁(含)以下、31-40岁(含)、41-50岁(含)和50岁以上员工人数分别为527人、569人、200人和26人,占比分别为39.86%、43.04%、15.13%和1.97%。

2020年上半年分红1.80亿元

2020年3月12日,经新能源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厦钨新能合计分红17988.16万元。

其中,根据全体股东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在增资扩股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公司原股东即厦门钨业享有和承担”,公司将增资扩股过渡期间(评估基准日即2017年12月31日至工商变更日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即2019年4月30日之间)的损益4488.16万元全部分配给厦门钨业,其余现金分红由全体股东按截至2020年3月12日前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厦钨新能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3月实施完毕。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