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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同科技IPO:研发能力堪忧 专利纠纷何时了?
发布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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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财经》 文 / 安生

据深交所创业板发审委结果公告显示,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同科技”)通过了首发审核。

虽然力同科技已经拿到了上市的入场券,但《云创财经》IPO课题组注意到,力同科技依旧存在较多的问题尚待解决。

力同科技主营无线通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包括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专网通信终端、射频功放、系统设备及软件等,目前,力同科技是摩托罗拉、沃尔玛、美国眼镜蛇、建伍、华为、中兴、大唐移动、海能达、小米等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力同科技主营的专网通信以及射频功放等射频器件领域均为技术密集型产品,行业技术标准多、技术门槛高、专业技术人才少,目前行业的主要核心专利掌握在少数几家公司手中,因此,对于力同科技来说,研发能力决定了其能否参与中高端市场的竞争。

不过,力同科技在研发方面显然并不“走心”,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38%、10.32%、12.80%和13.78%,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14.74%、13.74%、11.34%和13.54%,与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率的相比较,力同科技不仅弱于行业均值,并且还弱于同行的海格通信和博通集成。

力同科技较低的研发投入直接暴露了其技术上的劣势,截至2019年末,力同科技共拥有50项专利,而同行海能达拥有的专利数量为1264项,博通集成拥有的专利数量为96项,力同科技的专利数量远不及同行可比公司。

研发短板,技术优势薄弱,力同科技面多众多强敌的环绕之下其竞争力明显不足,然而雪上加霜的是,公司在专网通信协议栈核心算法、无线通信射频芯片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却遭遇专利技术被申请宣告无效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2018年10月,力同科技及其子公司泉州力同起诉博通集成及深圳市宏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涉案发明专利为“ZL200710077178.6 一种集成对讲模块及基于该模块的对讲系统”,并要求被告停止专利侵权、赔偿截至起诉日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

2018年10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件,但随后,博通集成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持续提出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又主动撤回,2019年10月第4次提出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目前尚未审结。

另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资料显示,就泉州力同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被告),第三人深圳市塘朗城科技有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立案,案号为(2020)京73行初8973号,截止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过程中,尚未完结。

报告期内,力同科技上述涉案专利相关销售收入分别为6826.50万元、5631.81万元、2972.59万元及821.01万元,占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25%、16.62%、7.70%及5.14%,如涉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将不能禁止竞争对手在同类产品中运用该技术,这将导致力同科技的业绩在未来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瓜分的风险。

力同科技明知自身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却在研发上“吝啬”投入,这或许正是其在持续时间长达2年多时间的专利诉讼案上至今悬而未决的原因所在。未来,如果力同科技不能重视其研发方面,面对行业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局面,力同科技将很可能处于被动挨打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