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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冲刺A股IPO 担忧应收账款占比过高
发布时间:2019-09-06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药业”)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为瑞信方正证券。

资本邦获悉,浙江华康药业成立于2001年7月10日,主要从事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淀粉糖制造。目前,华康药业已构建相对完整的产业链。

截至目前,浙江华康已与玛氏箭牌、亿滋、不凡帝、费列罗、好丽友、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龙夫山泉、娃哈哈等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资本邦获悉,2016年至2018年,浙江华康营业收入分别为7.63亿元、9.15亿元和13.9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870.45万元、5634.37万元和2.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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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浙江华康招股书

雅华生物为浙江华康联营公司,由公司、宜宾丝丽雅和宜宾雅泰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 50%、 30%和 20%。浙江华康持有雅华生物 50%股权,系雅华生物的第一大股东。但根据雅华生物的《公司章程》,浙江华康无法对雅华生物构成控制,不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资本邦了解到,雅华生物与浙江华康关联交易金额较大的风险。截至目前,雅华生物为浙江华康原材料木糖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随着雅华生物逐渐建成达产,浙江华康2016 年、 2017 年及 2018 年向雅华生物采购木糖等金额分别为 0 万元、 2,726.63 万元及 17,653.84 万元。前述关联交易具有相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并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浙江华康坦言,未来前述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公司与雅华生物的交易模式、交易规模发生不利变动,则可能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如果公司与雅华生物的关联交易不能严格按照公允的价格顺利执行,则可能对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浙江华康的应收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50.30 万元、13,428.14 万元以及 21,613.5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94%、 45.78%以及 41.22%。浙江华康坦言,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应收账款保持有效管理,或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回收,则将导致应收账款占用较多营运资金,致使公司需通过举债等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由此造成的财务费用上升,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偿债能力。

(文章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