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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汇隆新材IPO:大额现金收款 实控人大额拆入资金 公司或存两套账
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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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财经》 文 / 安生

据深交所创业板发审委公告显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新材”)于1月26日接受首发审核。

汇隆新材主营原液着色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较早规模化生产有色涤纶长丝的企业,同时兼营服装、布艺等纺织品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有色涤纶长丝DTY、FDY和POY等,目前公司正在冲刺创业板。

如今汇隆新材上会在即,但《云创财经》IPO课题组发现,公司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据招股书披露,由于汇隆新材公司下游客户数量较多,部分客户出于交易的便利性,存在使用现金付款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收取货款的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87%、1.81%、0.64%和0.09%,占各期货款回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5.78%、1.60%、0.58%和0.08%,通过数据可见,2017年时,汇隆新材的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达17.87%。

在企业财务管理实务中,现金交易安全性相对较差,公司业务大额收付现金存在着多方面的风险。其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税务风险,在公司的实际经营中,可能会面临很多的时候直接收取现金,这时候有一些公司为了少缴税,会将这部分现金收入不入账处理,从而隐匿了部分的收入,而在正常的税务账套之外私设另一套“内账”用来核算企业真实的收支,从而造成了税务上的风险。

汇隆新材在2017年时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达17.87%,也就是说,汇隆新材2017年时的现金收款大约为8155.45万元,如此大额的现金收入,不免会存在以上所述的风险。

巧合的是,汇隆新材在2017年时还存在向实控人大额拆入资金的情况。招股书披露,2017年公司实控人沈顺华、朱国英夫妇的关联方资金拆入的期初余额分别为3631.42万元、2608.20万元,2017年又分别拆入221.97万元、5834.07万元,汇隆新材解释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沈顺华、朱国英以及公司关联自然人朱芳英拆借的资金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结合以上,汇隆新材在2017年时存在高达千万元的现金收款,而公司实控人又在2017年向公司大额拆入了资金,这两种迹象表明,公司很可能存在着“账外资金回流”。

在实务中,有很多企业以股东个人的名义一直借款给企业的公户,原因在于企业将采购项目都用公户进行支付,但收入的款项却只有部分到企业公户上,剩下的相当一部分比如现金就流入到了其他地方,这就导致企业公户出现资金不够用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股东就将原来流到股东个人账户的资金以借款的形式“借入”企业,才让企业得以进行正常的运营,这种现象就是账外资金回流,而检查账外资金回流是税务人员在稽查“两套账”时很常用的手段,发现大量的账外资金回流,税务机关首先怀疑的就是企业存在“两套账”,即有账外资金,汇隆新材大量的现金收款的节点与实控人大额拆入资金的时点大致吻合,公司是否存在“两套账”的情形也值得怀疑。

值得一提的是,汇隆新材2018年刚任命的财务总监在短短两个多月后却火速离职,2018年6月25日,当时还身在新三板的汇隆新材公告称: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任命陈连杰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2018年6月25日至2020年8月20日,但在2018年9月12日,董事会就收到了财务总监陈连杰的辞职报告,并于次日完成了辞职手续,从任命到辞职,前后只有两个多月。

对于辞职的原因,公司给出的解释是:陈连杰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前曾长期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入职公司后,工作节奏和工作习惯发生变化,出于其个人对职业发展规划的考虑,陈连杰向公司提出辞职。

陈连杰曾长期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入职汇隆新材后难道是发现了什么财务问题“吓得”只能辞职?对于此问题,也需要广大投资者引起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