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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物联IPO:或不符合科创板发行要求 高管银行卡核查差异巨大
发布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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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财经》 文 / 安生


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物联”)在被暂缓审议后,将于3月18日再次接受首发审核。


据有关人士向《云创财经》表示,汇川物联或不符合科创板的发行要求,此外,公司还涉嫌提供虚假的报表骗取国家的软件行业补贴款。


在2017年汇川物联披露的新三板年报显示,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包括远程视频智能监控服务、硬件销售、软件销售及硬件售后服务。


但在招股书中,汇川物联强调其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的“物联网技术服务”行业,业务类别分为远程智能监控系统服务、设备销售和系统集成。


汇川物联的招股书和新三板年报描述的业务仅软件销售一处差别,但这一情形却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并问询,公司表示不存在软件销售收入,属于物联网行业,不属于软件行业。


但相关资料显示,2017年至2020年,汇川物联连续四年自己申报“软件企业”评定,也连续四年被福建软件行业协会评定为“软件企业”。福建软件行业协会是福建省评定企业是否是“软件企业”的权威机构,经福建软件行业协会评定为“软件企业”的单位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申领国家相关财政补贴的。


已被福建软件行业协会评定为“软件企业”的汇川物联,为何又要否定自己是“软件企业”呢?这或与其达不到软件企业的科创板要求有关,在《暂行规定》中规定,软件企业最近3年的累计研发投入应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0%以上。但2017年至2019年,汇川物联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3003.07万元,占3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7.37%,其研发费用投入与科创板对于软件企业的研发投入要求相差甚远,因达不到相关要求又要上科创板,汇川物联只得矢口否认自身为软件企业。


值得一提的事,但据汇川物联公开披露的新三板2016年报第12页显示,公司2016年总营业收入6324.72万元,并因此在2017年申报获得了“2016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30万元。


然而在2018年4月26日,汇川物联对2016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按净额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16年的总营业收入为4086.17万元,这一金额已达不到软件业务收入5000万的要求,但汇川物联并没有将当初获得的财政奖励退回,汇川物联是否存在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违规申领国家财政资金30万元,其是否涉嫌故意骗取国家补贴,对于这点则需要有关部门有所警惕。


除以上问题外,汇川物联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存在较多疑点,在第二轮回复中,汇川物联的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回复的“核查银行卡数量”并不一样,其中郑文、林文、孙小燕、王艳敏等公司主要人员的核查银行卡数量存在重大差异。


作为汇川物联IPO的此次上市的中介机构,国泰君安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同时进行的尽职调查为何出现如此重大差异?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