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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闯关IPO:1.8亿“欺诈”定增争议待解 高新企业资质疑云未散
发布时间:2021-09-29

导读:随着股权代持事件的浮出水面,东利机械此前的相关定增则明显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硬性规定,合法合规性存在重大纰漏,甚至有欺诈发行的嫌疑,由此,除了已被清理的代持股份外,随该次违规定增入股其中的其他股东适格性争议仍存。

本文由叩叩财讯(ID:koukounews)原创首发


作者:覃寒池 @北京

编辑:翟 睿 @北京



从正式递交创业板上市申请开始,在整整等待了14个月之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利机械”)才终于等来了其IPO上会审核之机。

在即将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61次审议会议上,三家企业的拟IPO申请欲上会受审,其中,东利机械的IPO申请则将作为当日首家登场接受上市委委员的检验。

与同日受审的其他两家企业动辄过亿的最近一年扣非净利润相比,东利机械2020年那仅3000万出头的业绩显得格外捉襟见肘,加之在最近三年的IPO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波动,盈利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东利机械递交IPO申请多时却一直难获得上会之机的始末。

公开资料显示,注册地为河南保定市的东利机械,其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石油阀门零部件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此次IPO,东利机械计划发行不超过3680万股以募集3亿资金投向“年产2.5万吨轻质合金精密锻件”、“年产2.5万吨精密传动部件智能制造”等两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这不是东利机械首次与国内资本市场嫁接。

早在2015年4月,东利机械便曾于股转系统挂牌交易,期间还曾于新三板市场中进行定增再融资。

不过,东利机械此番正式冲刺创业板上市,其报告期内相对羸弱的业绩,加之股权沿革、内控合规问题等缺陷不断,而其引以为傲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也同样存在质疑,在这些种种瑕疵叠加,且在最近一次创业板上市委会议上,刚有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被毅然否决的前车之鉴。东利机械此次IPO的命运充满着不确定性。

“我们比较关注东利机械部分原始股东的入股适格性问题,以及由此衍生的违规定增募资等问题,这种情况应该说是在过去的拟IPO企业中是罕见的。”沪上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部门负责人士向叩叩财讯坦言。

东利机械承认,在其股权历史沿革中,曾发生过数次股权代持事件,而其中最大规模的一次,则是明显涉及到部分股东违规入股的事实——20余位不具备入股资质的自然人股东,由东利机械相关高管代持的方式通过在新三板定增而获得了相关股份。

随着上述代持事件的浮出水面,东利机械该次定增则明显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硬性规定,合法合规性存在重大纰漏,甚至有欺诈发行的嫌疑,由此,除了已被清理的代持股份外,随该次违规定增入股其中的其他股东适格性争议仍存。

这些充满“原罪”的股份,是东利机械此次IPO备受关注的缘由之一。

除了这批陷入适格性争议的自然人股东之外,东利机械号称具备较高技术研发能力,并从2014年便被连续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也同样存在着质疑。

1)1.8亿“欺诈”定增的“原罪”


如果不是东利机械为了冲击创业板IPO,或许发生在五年前的那起涉及近20余自然人的原始股东违规代持和涉嫌欺诈巨额定增的事实将永远被掩盖在层层人为包裹之下而很难让外界和监管层得以窥见其真相。

随着真相的刺破,也意味着,如今东利机械原始股东中,除了多位股东所持的原始股份来历存在违规的争议外,当年1.8亿定增融资也将可能成为东利机械IPO一道难逾越的坎。

时间回到2015年7月,刚刚在股转中心挂牌交易3个月的东利机械便启动了其在新三板市场中的首次定向增发。其该次定向增发共以6元/股的价格发行3000万股,共募集资金1.8亿。

斯时东利机械相关定增结果显示,除行使了优先认购权的原股东外,该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东为28名,其中包括26名自然人投资者,2名机构投资者,新增自然人投资者中有15名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股东人数为21 人,定向发行后股东人数为49 人,股东人数累计未超过 200 人,且本次新增发行对象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未超过 35 名。”在上述东利机械发布的该定增公告中称。

但四年多之后的2019年底,当东利机械启动其IPO程序后,因股权沿革问题的清理,其当年定增时为隐瞒监管层而撒下的谎言则不得不被戳破。

事实上,当年参与东利机械定增的新增股东远远不止其所言的28名,据叩叩财讯统计,还有另外24名自然人通过由7位适格股东代持的方式违规入主其中。

如自然人股东王艳山,上述定增结果显示,其在2015年7月共认购定增股份38万股,但实际上,其中19万股为其替自然人赵建新、王利颖代持。

认购定增股份91万股的自然人股东高进,真正属于其名下的新增股份仅为14万股,另外的77万股为其为自然人孟若其、杜银婷、孟鸽等9人代持。

自然人代永杰名下的20万股定增认购股份中,有15万股为其替另外包括周玉明在内的4名自然人代持。

时任东利机械财务总监于亮,该次定增认购的24万股份中,真正属于其自己的仅4万股,其余20万股则为自然人张国欣代持。


“本次定增中,发行人的部分员工及部分外部人员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有意认购定增股份,但由于该等人员不满足股转系统对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等原因,因此由王艳山等 7 名 股东代为持股。”在东利机械此次IPO的申报材料中,其对当年的“暗度陈仓”之由如此解释道。

据2015年时实施的参与新三板定增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作为自然人欲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增,则需满足500万以上的证券资产和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据叩叩财讯统计,在被代持的24名股东中,除赵建新和周玉明外,其余22名股东皆不符合新三板定增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这22名违规持股的原始股东中,持股数最多的为自然人孟若其,在当年定增中,孟若其的有关代持还进行了双层嵌套。

据叩叩财讯查阅相关公开信息对比显示,2015年7月,自然人高进代孟若其认购持有其当时定增的53万股,白仿义则替孟若其持有31.40万股,而孟若其被名义代持的这共计84.4万股定增股份又并非完全属于他,其中归属孟若其的约为24.3万股,另外60余万股的出资又来自于其他五位自然人。

2019年底,正式启动IPO程序后,东利机械相关人士通过购买相关股份的方式对上述22人违规入股者进行了清理,但值得注意的是,该次清理虽然让违规入股者无法享受IPO所带来的资本红利,但却并不能使得东利机械摆脱曾经“欺诈”融资的嫌疑。

“东利机械更为严重的违规问题则是其涉嫌‘欺诈’定增融资。”上述沪上大型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认为。

据证监会发布的针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定向增发时,特定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三类,在公司确定定向发行对象时,符合后两类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也就是说,新三板企业定增对象中,新增股东不能超过35名。

显然,在东利机械2015年时进行的定增中,除了明面参与认购的新增股东共28名外,亦还有被代持的新增股东22名,也就是说共有50名新增股东实质参与了东利机械的该次定增。

“这显然是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的。”上述沪上大型券商投行部门负责人坦言。

该投行部门负责人还表示,根据相关监管办法,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定向增发时,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证监会将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据东利机械2015年发布的该起定增结果公告也透露,其该次发行因满足相关条件,豁免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

“但申请豁免的硬性门槛便是发行对象符合新增股东不超过35人,且发行后累积股东不超过200人。”上述投行部门负责人补充道,东利机械实质新增股东达到了50人,也是实质上不满足证监会对其定增豁免审核的条件的。

“可以说,2015年7月东利机械的该次定增,是不满足证监会和股转中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定增的基本发行条件的,而东利机械以代持股份等欺骗手段骗取了发行核准的行为。”上述投行部门负责人认为,在“欺诈”定增的背景下,既然整个定增过程并不合法规,那么除了被清理掉的代持股东外,其余的数位因参与该次定增而入股的原始股东们,其股东的适格与否,也值得深究,“这种情形是此前IPO项目中很少见的,要‘弥补’此前定增的合法合规性,是否需要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因东利机械此前并不满足证监会核准的豁免条件下,需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重新对其当年的定增程序进行补充核准审定,以此摆脱‘欺诈’定增的界定,也从而使得其它以该次定增入股的股东适格性得到认可?”

2)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存疑


“发行人历来重视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开发新产品、研发自动化设备、提升数字化水平,并取得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发行人于 2014 年起连续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已取得 52 项专利,并形成了一系列智能制造、铸造、锻造、机加工及表面处理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的研发生产中。”在东利机械此次IPO招股书(上会稿)中,其如此描述其竞争优势。

然而,其所谓的52项专利中,有50项皆为实用新型专利,唯二的两项发明专利,还是在2021年1月和5月才刚刚取得。

而另外50项实用新型专利中,有35项是在2019年11月之后才取得。

对此,深交所也一度质疑其绝大部分专利皆为实用新型,“是否足以体现发行人‘先进的工艺技术’以及核心技术比较优势”。

对于东利机械所言的自2014年之后便被连续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事实,其表示,其此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于 2020 年 7 月到期,而目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已经公示无异议并予以备案,发证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5日。

但据东利机械此次IPO招股书(上会稿)中公布的相关信息却显示,其似乎并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达到8大标准,其中,对于研发人员的占比有着硬性的规定——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而在东利机械招股书中,其对公司研发能力的介绍时表示,在2020年12月31日,其研发人员数量为84人,占总人数比例仅为9.09%。实际上,在东利机械此次IPO的整个报告期内,即2018年至2020年间,其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皆未超过10%。其中2018年占比仅为7.73%,即便到了2021年一季度,研发人员占比也仅为8.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东利机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2020年至 2022 年所得税减则按 15%计缴。

“如果公司无法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格,则将面临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企业所得税恢复至 25%水平的风险,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东利机械承认道。

(文章来源:叩叩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