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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柏特业绩与关联方披露相差40%,采购数据异常混乱
发布时间:2021-05-07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是一家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业务的沪市主板拟上市公司。

经我们研究发现,利柏特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与关联方控股股东披露的与公司有关的财务数据存在明显差异。此外,2018年末,公司第一、第二大应付账款供应商的1年以内账龄应付账款,竟都高于当期公司对两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而两版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及其采购金额,几乎成了一笔“糊涂账”。

关联方披露的数据与招股书差异较大

2019年5月17日之前,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二三)持有利柏特8.58%的股份,为公司持股超5%的股东。经2019年5月的股份转让之后,虽然中核二三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下降为4.90%,但按《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5月16日,中核二三仍为公司关联方。

据中国核建2019年和2020年年报显示,中核二三是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核建,证券代码:601611.SH)持股占比分别为80.00%和65.89%的控股子公司。换句话说,上述2019年5月股份转让前后,利柏特都是中国核建的二级参股子公司,也是中国核建的关联方。

可是,中国核建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利柏特财务数据,却与公司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差异明显。

据中国核建2020年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利柏特的营业收入为3.97亿元,净利润为2107.64万元。

数据来源:中国核建2020年半年报 但据招股书披露,2020年上半年,利柏特的营业收入为5.85亿元,净利润为3053.43万元。

数据来源:利柏特招股书 两相比较,2020年上半年,招股书披露的利柏特营收(5.85亿元)和净利润(3053.43万元),分别比间接股东中国核建披露的公司营收(3.97亿元)和净利润(2107.64万元),高了47.36%和44.87%。

按理说,公司首次预披露招股书于2020年6月公开,2020年上半年的审计工作相继进行,中国核建的半年报披露于2020年8月28日,应该有条件获得利柏特2020年上半年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数据,但最终双方披露的财务数据却大相径庭,出乎意料之外。

无独有偶,利柏特招股书与中国核建定期报告之间的财务数据冲突不仅上述这一例。

招股书显示,2017年末,利柏特对关联方中核二三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9.35万元。

数据来源:利柏特招股书 可是,中国核建2017年年报上,对这笔关联应付款却没有任何相关信息披露。

数据来源:中国核建2017年年报 采购金额远低于“1年以内”账龄应付款

截至2018年末,四川叠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叠峰)是利柏特应付账款余额第一大供应商,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2901.48万元,账龄为“1年以内”。

数据来源:利柏特招股书 但是,2018年度,利柏特对四川叠峰的采购金额仅为2535.46万元。

数据来源:利柏特招股书 两相比较,2018年,期末利柏特对四川叠峰“1年以内”账龄的应付账款余额(2901.48万元),比公司当期对四川叠峰的采购额(2535.46万元),高了366.02万元。

这一异常情况不仅限于四川叠峰。2018年末,利柏特对其第二大应付账款供应商山东亿鑫设备防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亿鑫)应付账款余额为1708.06万元,账龄同样是“1年以内”。

但山东亿鑫未能名列2018年利柏特的前五大供应商。当期公司第五大供应商为上海鹿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鹿歆),采购金额为1505.10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当期对山东亿鑫的采购金额应该低于1505.10万元。

两相比较,2018年末,利柏特对山东亿鑫“1年以内”账龄的应付账款余额(1708.06万元),比公司当期对上海鹿歆的采购额(1505.10万元),高了202.96万元,也就是比公司对山东亿鑫的采购额至少高202.96万元。

按理说,期末公司对供应商“1年以内”账龄的应付账款余额,来自于尚未向供应商付款的当期采购额。换句话说,期末“1年以内”账龄的应付账款余额不应高于当期采购额。可是,2018年末,利柏特的前两大应付账款供应商都出现了“1年以内”应付账款余额高于当期采购额的异常情况,需要公司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前五大供应商“乱成一锅粥”

利柏特采购金额的问题,不仅“1年以内”账龄应付账款与采购额之间的矛盾这一项,首次预披露和更新预披露两版招股书中,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采购占比,甚至供应商名号和排名都存在明显差异。

首次预披露招股书显示,当期利柏特的前五大供应商依次分别为四川叠峰、上海靖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靖刚)、上海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步宇)、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远)和山东亿鑫。采购金额分别为4840.76万元、3526.50万元、2627.10万元、2085.90万元和1974.68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6.48%、4.72%、3.52%、2.79%和2.64%。

数据来源:利柏特首次预披露招股书 但更新预披露招股书显示,2018年度,利柏特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上海靖刚、四川叠峰、上海步宇、江苏宏远和上海鹿歆。采购金额分别为3525.30万元、2535.46万元、2521.79万元、2085.90万元和1505.10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5.21%、3.75%、3.73%、3.08%和2.23%。

数据来源:利柏特更新预披露招股书 两相比较,除了江苏宏远2018年采购金额在两版招股书中相同,都为2085.90万元以外,两版招股书中其他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采购占比、合计采购金额、合计采购占比都不相同。

再从江苏宏远当期的采购占比来看,在首次预披露招股书中为2.79%,在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为3.08%,可算出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2018年的采购总额为6.77亿元,首次预披露招股书中当期采购总额7.48亿元,两者相差7039.41万元。

更有甚者,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的前两大供应商相对于首次预披露招股书,出现了排名互换。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的第五大供应商还成了上海鹿歆,而不是原先的山东亿鑫。两版招股书中前五大供应商出现如此“全面”的变化,令人瞠目结舌。

这是否源于更新预披露招股书对前五大供应商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呢?答案是否定的。利柏特的更新预披露招股书全文都未披露任何与会计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采用首次预披露招股书的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数据,四川叠峰的采购金额为4840.76万元,山东亿鑫的采购金额为1974.68万元,分别高于上述2018年末利柏特对这两家供应商“1年以内”账龄的应付账款(2901.48万元)和(1708.06万元),相应的财务数据异常或可迎刃而解。公司有没有在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压低采购金额,捏造成本,从而虚增利润呢?或许只有利柏特自己最清楚了。

(文章来源:金色光-投资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