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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无线传媒“无证”经营存风险 成长性不足对运营商构成重大依赖
发布时间:2022-10-18

《云创财经》  / 张彦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是在河北省内独家开展IPTV内容集成运营服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的河北省三网融合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唯一运营机构。



继重数传媒、海看股份之后,由中信建投保荐的无线传媒也开始谋求进入资本市场,招股书披露,无线传媒本次拟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内容版权采购项目、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10月19日,无线传媒将接受首发审核。



“诚然,无线传媒报告期内稳定在年均超3亿元的净利润在当下的经济寒冬下堪称优秀,但是就其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的表现,却难符“高成长”之实。”



成长性难言高增长,对三大运营商高度依赖



作为历来以成长性与创新性著称的创业板,因板性问题而上市折戟的企业已不计其数。



对于企业是否具有高成长性的判断,如果仅拿利润的增长作为指标,可能对部分处于创新创业阶段的企业来说有些不妥,因为创业企业前期需要大幅投入,成本并未获得规模化效应得以降低,因此,选用营业收入的增长作为成长性的判断,则更为中肯。



然而,数据显示,2019年和2022年上半年,无线传媒录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87亿元、6.31亿元、6.72亿元、3.32亿元,在2019年至2021年间,其营业收入从5.87亿元增长至6.72亿元,其IPO报告期内复合增长率仅为10.34%



对于以“高成长创新创业企业”定位为基准的创业板来说,在IPO报告期内,不足20%营收复合增长率的无线传媒,是否符合“高成长创新创业企业”的创业板定位,也令人严重怀疑。



事实上,无线传媒经营多年来的营业收入成长性后劲不足,与公司的IPTV基础业务仅面向河北省内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数量的增长受到河北省内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的影响密切相关,同时,无线传媒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均超97%以上,客户分布较为集中。若公司不能在当前业务基础上有效拓展业务边界和增加每用户平均收入,或者公司主要客户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调整合作条款,无线传媒的经营业绩增长则很可能陷入放缓甚至下滑的境地。



“受业务性质以及销售模式的制约,决定了无线传媒的成长性将始终受制于他人,那么,无线传媒将如何“找回自我”摆脱外界束缚谋求在业绩上的突破,或许还得从开拓新业务上入手,不过,从无线传媒目前新业务的开拓上来看,情况并不乐观,也就是说,无线传媒的成长性短期内或很难得到根本性改善。”



无资质经营多年,为上市临时“抱佛脚”



无线传媒报告期内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均超九成,是公司的主要业务,而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6号,2015年修订)第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而在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的报告期大部分时间内,因河北广播电视台未取得广电总局关于其开展IPTV集成播控服务的批复,无线传媒未能按照《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备案程序,仅取得了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及河北广播电视台的授权。



这意味着,无线传媒在大部分的报告期内都是无资质经营的状态,而且还是是河北省在没有获得广电总局批复的情况下给无线传媒授权,属于私自没有法律依据的授权。这一情形在此前的问询环节中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审核部门多次要求公司说明无资质经营IPTV业务及未履行备案程序是否存在被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针对该问题,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出具的《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复函》显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未发现你台(集团)控股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乍一看无资质经营的问题似乎已经得到解决,但是,从相关规定来看,无线传媒依旧没有取得广电总局的批准,也就是说,无线传媒仍然是无资质运营的转态,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广播电视局作为无线传媒的实际控制人,给自己的下属企业开具合规证明,这么做真的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