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创财经》 文 / 张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
奥比中光目前科创板上会在即,但罕见的是,奥比中光并不符合科创板的业绩要求,此外,奥比中光在2020年的第三方回款激增,其状况令人疑惑。
科创业绩不及格
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奥比中光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0亿元、5.97亿元、2.59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6.89亿元、-6.82亿元,报告期内,奥比中光营业收入波动很大,其中,2020年较2019年下降幅度高达56.62%,同时,奥比中光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呈现连续亏损状态,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高达8.26亿元。
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中并不奇怪,但反常的是,奥比中光的科创业绩并不达标。根据中国证监会《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之一,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但据奥比中光披露的业绩显示,2018年至2020年,奥比中光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仅为11.15%,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25894.55万元,不但营业收入增长率不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要求,其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也未达标准。
奥比中光凭借尚未达标的科创业绩闯关科创板,其如果能够闯关成功,那将开创科创板业绩未达标过会的先河。
第三方回款激增
第三方回款是指发行人收到的销售回款的支付方(如银行汇款的汇款方、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方式或背书转让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况。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奥比中光的第三方回款对应收入金额分别为0.77万元、15.22万元和2088.99万元,包括蚂上店回款、同一控制下主体回款及其他零星回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0.03%和8.07%。
特别是在2020年,奥比中光的第三方回款金额突然激增至2088.9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达8.07%,与其2018年和2019年的占比不足0.1%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
由于第三方回款往往与经销商、非法人客户等联系在一起,对销售回款的真实性核查造成很大影响,一直是证监会审核的一大重点,依照老的50条的规定,奥比中光的第三方回款比例显然已经超标,但从最新的规定上来看,虽然监管取消了第三方回款最近一期比例不超过5%的限制,但是从审核要求及核查要求上并没有实质性变化。
从以往的IPO实例上看,第三方回款一般在食品饮料、农业等行业中经常出现,这是因为该类行业中公司客户分散,且存在很多小型经销商和个体户,要求其银行对公付款不方便,但奥比中光的主营业务显然不属于以上经常出现第三方回款的行业,同时,公司在以往年度的第三方回款占比均较低,但为何在最近一期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占比激增达8%?其交易的真实性如何?这些问题都有待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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