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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开勒环境关联方披露问题多 开拓海外市场“吃”官司
发布时间: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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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创财经》 文 / 张彦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环境”)主营HVLS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相关技术服务,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厂房车间、仓储物流和公共场所等三大领域。

《云创财经》IPO课题组经研究发现,开勒环境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方面存在问题,而在此前问询中,深交所也针对这一问题予以了关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开勒环境的海外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因涉嫌侵权遭到起诉。

关联交易披露问题多

开勒环境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明了,招股书显示,开勒环境的法人、董事长卢小波直接持有公司34.34%的股权,于清梵直接持有公司7.47%的股权,卢小波、于清梵夫妇合计控制公司41.8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虽然开勒环境的股权结构较为简单,但与开勒环境存在关系的企业则较多,其中,纳巨机器人为发行人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小波控制的企业,而曾为开勒环境提供安装服务的武汉宜瑞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则是公司前员工控制的企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海仓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佳璇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卢小波直接对外投资的企业。

按常理,IPO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投资的企业与拟IPO企业之间是非常明显的关联方,但离奇的是,上海仓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佳璇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却未被认定为开勒环境的关联方。

关联交易以及关联关系直接关系到拟IPO企业业务的独立性、业绩的真实性及内控的有效性,因此对企业关联事项的彻底尽调对投资者意义重大,虽然关联事项问题不是上市审核的实质性问题,但历届发审委都会将对关联事项的审核作为重点事项。开勒环境将明显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列为非关联方,这一反常行为自然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

针对这一异常情形,在此前的问询中,深交所曾要求开勒环境结合相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说明:卢小波、于清梵能否对上海仓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佳璇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现控制;未将上述企业认定为关联方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开勒环境表示,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披露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开勒环境一再否认明显与实控人直接投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其中是否存在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云创财经》对此将持续追踪。

涉嫌侵权遭诉讼

报告期内,开勒环境的产品远销海外,但在此过程中,却遭遇了涉嫌侵权的诉讼。

去年2月,美国BIG ASS FANS公司作为原告将墨西哥开勒诉至美国佛罗里达中部州地方法院奥兰多分院,指控后者在风扇扇叶尾翼使用黄色侵犯了其注册商标及涉嫌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裁决作出临时、初步及永久性禁令禁止墨西哥开勒及相关人员在美国境内继续上述侵权行为、以及墨西哥开勒对原告所遭受损失及诉讼费用进行赔偿。

因这一涉嫌侵权的诉讼,开勒环境涂有黄色尾翼的HVLS风扇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遭受重创,2017年至2019年,该产品在美国境内的销售量分别为30台、137台、146 台,产生销售收入分别为41.82万元、205.9万元、213.58万元,而在诉讼发生后,2020年上半年这一产品销量直接降至了0台。

而在今年年初,美国BAF公司寄送了相关诉讼文件,又将开勒环境追加为被告并请求法院裁决开勒环境与墨西哥开勒共同承担上述责任。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