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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分析
科思股份IPO:收入严重依赖单一客户 曾因环保问题遭刑罚
发布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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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同意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股份”)的首发申请。

 

科思股份此次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计划发行股数2822万股,募集资金6.42亿元,计划用于马鞍山科思股份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等项目。

 

对于化工企业来说,环保一直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证监会也把企业环保问题纳入了IPO审核的重要内容。但云创财经了解到,科思股份虽然在招股书中一再强调公司高度重视提高自身环保,但实际上科思股份对环保问题的阳奉阴违终究还是触发了刑罚。

 

环保意识淡薄终酿大祸

 

尽管科思股份在招股书中声称“公司自设立以来就十分注重环境保护,依据清洁生产的理念设计、建设了工厂的生产装置和污水、废气处理装置,确保污水、废气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但2017年7月19日的一张来自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给予了科思股份在环保问题上当头一棒。

 

据(2016)苏1291刑初210号《张贵、孙敏儿等污染环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被告人张贵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尹平,联系购买宿迁杰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红油”(精馏残渣)用作烧火油、防水材料等。被告人尹平明知“红油”(精馏残渣)是危险废物且张贵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仍擅自以每桶人民币30元的价格分两次向张贵非法出售上述危险废物280桶左右,非法获利人民币7000元。

 

需要指出的是,宿迁杰科是科思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宿迁科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孙公司,而该案中的尹某则是该公司的安全环保科主任。最终法院判决尹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环保问题一直是发审委审核的重中之重,而科思股份的下属公司的负责环保的管理人员竟然因环保问题触犯了刑法,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一家拟上市公司对环保问题如此忽视,以后又如何能承担起社会责任?随着国家近年来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加强,对触犯环保问题公司的公司加大处罚力度,科思股份如再不加强环保观念,必将遭到更严厉的处罚。

 

单一客户依赖逼近50%

 

据招股书披露,科思股份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92亿元、4.37亿元6.65亿元和4.00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47%、61.54%、68.45%和70.02%,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并且我们还发现,科思股份对单一客户的依赖正在逐年增强,大客户之一的帝斯曼公司,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科思股份对其的销售额分别为1.68亿元、2亿元、4.19亿元和2.71亿元,占公司同期营收比例分别为27.62%、28.17%、43.08%和47.38%。

 

科思股份对帝斯曼公司的销售额占比已经接近一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中明确指出,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如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应披露其名称及销售比例。这不禁让人对科思股份的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了担忧,如大客户发生较大的变故,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这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此次科思股份首发过会,但上述的这些问题依旧是其在以后经营中的隐患,需要广大投资人引起警惕。

 

(作者:云创财经 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