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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因委托仓库火灾遭索赔3亿元 供应商管理不善纠纷频发
发布时间:2021-06-17

5月26日,上交所官网显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冠宇”)更新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的财务信息及相关问询回复函,内容涉及股权结构、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

招股书显示,珠海冠宇成立于2007年,主营业务为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为9.66亿元,实控人为徐延铭,控制35.07%股份。

据悉,珠海冠宇本次拟发行股票约1.56亿股,募集资金约3.25亿元,将用于建设生产基地、封装生产线、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珠海冠宇的业绩总体上保持增长。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珠海冠宇营业收入分别为29.35亿元、47.47亿元、53.31亿元、26.9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46亿元、2.22亿元、4.32亿元、2.54亿元。

委托仓库发生火灾 疑因电池自燃被索赔3.14亿元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珠海冠宇2017年的未分配利润调整为3.18亿元。珠海冠宇称,这主要系追溯调整2015年“新宁物流火灾案”中的存货损毁损失等,从而导致该公司2017年6月转增注册资本金额超过了其2016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据悉,2015年12月22日,珠海冠宇委托新宁物流存放电池的仓库发生了火灾事故。

公安机关认定起火原因为“可排除放火、外来火源、遗留火种、雷击、电气故障等,不排除北面仓存储区由北向南西一柱东南侧及向东1.1米范围内存放的电池自燃引起火灾”。

新宁火灾发生后,多家公司向新宁物流提出了赔偿要求。而新宁物流则根据被索赔的情况向珠海冠宇发出了索赔函主张赔偿。

有关部门判决认定新宁物流需承担两起赔偿责任,新宁物流为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责任,而珠海冠宇也需承担30%的责任。因此,珠海冠宇按照二审生效判决支付了赔偿金364.02万元冲减预计负债。

“新宁火灾案”中,珠海冠宇作为案件当事人参与的诉讼案件共有7起,案件涉诉总金额为6053.18万元。根据新宁物流索赔函及相关公开信息计算的标的总金额为2.53亿元,共计约3.14亿元。该公司根据总金额及预计的赔偿比例计提了预计负债。截至2020年6月末,珠海冠宇累计计提预计负债9409.75万元。

不过,珠海冠宇表示,其产品质量较为稳定,不存在因产品缺陷导致爆炸的情形,因此该公司不服前述二审判决,现已申请再审。据悉,目前该案件仍在审查过程中。

应付账款高企 与供应商纠纷不断

珠海冠宇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较高。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该公司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28亿元、16.47亿元、13.05亿元、15.82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47%、56.49%、51.99%、51.68%。

珠海冠宇表示,应付账款金额中主要为货款及工程设备款。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2016年至2018年,珠海冠宇与供应商之间在工程设备款上存在多起纠纷。

问询回复函显示,2016年,珠海冠宇与供应商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五建”)因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质量、工期及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河南五建向珠海冠宇支付质量赔偿金及误期费约214.00万元,珠海冠宇向河南五建支付逾期利息及损失等约66.19万元。

2017年,珠海冠宇又与深圳九和咏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九和咏”)因买卖合同的货物质量及货款支付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深圳九和咏向珠海冠宇支付质量赔偿金等约193.80万元,珠海冠宇向深圳九和咏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等约247.50万元。

2018年,珠海冠宇再次与供应商珠海碧宇、欧楚机电、大连高品等产生纠纷,纠纷原因涉及买卖合同的付款时间、质量验收问题以及交货数量问题。

珠海冠宇在工程质量上频繁与供应商产生纠纷,甚至因纠纷产生逾期利息及损失,或许该公司在供应商管理方面还是存在诸多问题。不过,截至2020年末,以上纠纷皆以完结。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文章来源:GP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