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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科创板打新违规 自营账户被列入限制名单
发布时间:2020-09-09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年第7号),公告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601236.SH)自营账户在科创板“赛科希德”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被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对在科创板“赛科希德”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红塔证券自营账户列入限制名单的时限为:开始日期2020年9月8日,截止日期2021年3月7日。

  据财联社报道,赛科希德公布的发行配售结果发现,公司股票网下发行价定为50.35元,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按照红塔证券应申购的股数,应缴纳约3.27亿元,而配售结果显示红塔证券自营账户实际申购的数量为0。

  红塔证券自营账户应申购数量为650万股,而赛科希德通过IPO发行的股份为2041.2万股,也就是说,红塔证券的弃购数量占到公司IPO发行股份总量的31.84%。

  而据界面新闻报道,红塔证券方面回应称,此次事件是由于公司操作风险造成,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目前已经针对此事积极开展内部自检和整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全面排查合规风险隐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相关法规: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时,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二)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三)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四)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五)委托他人报价;

  (六)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七)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八)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九)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十)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十一)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十二)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十三)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报价后,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一)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二)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三)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四)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五)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以下为原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年第7号)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科创板“赛科希德”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详见附件)。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9月7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