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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IPO期间仍有股东代持,业绩依赖非经常性损益,亿华通能否闯过科创板
发布时间:2020-04-29

IPO企业有代持经历的并不少,不过在提交IPO申请后,仍然存在股份代持情况的企业并不多。

4月30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华通”)将科创板上会,其财务负责人便有这样的“代持故事”。

令人不解的是,这家公司是在上交所的追问下才承认了代持事实。

另外,亿华通在首次申报时还“隐瞒”了备用金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方面的瑕疵,且涉及金额达数百万,直至上会前夕才披露。

申报后才解除代持

据了解,亿华通主要从事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客车、物流车等商用车型。

从股权结构来看,亿华通的实控人为张国强,其持股比例为25.09%。

值得一提的是,亿华通此次科创板IPO和2016年1月登陆新三板的保荐机构均为国泰君安。而国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创投”)在2015年5月便入股亿华通,且2016年1月8日前的持股高达4.17%。后因亿华通多次定向增发,国泰君安创投持有的股份被稀释,且之后便将股份全部抛出。

(亿华通股权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在“老朋友”的协助下,亿华通于2019年7月提交科创板申报稿。

有意思的是,亿华通在申报稿中并未提及代持。另外,亿华通在2019年10月公布的问询函回复意见中表示,公司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其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不存在设定“对赌协议”的情况。

(股权摘要,数据来源:问询函回复意见)

不过,上交所在2020年1月的第三轮问询函中表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亿华通在2016年4月和2019年1月的定向增发期间,亿华通相关人员资金往来存在多个值得关注的地方。上交所也因此询问亿华通是否存在代持现象。

对此,亿华通于问询函回复意见中表示,现场督导期间发现,股东宋海英曾存在为他人认购并持有部分股份的情形,但截至目前该等股权代持情况均已解除。

需要指出的是,宋海英自2014年2月便是亿华通的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

亿华通2016年4月的定向增发期间,宋海英便帮胡剑平、张璞、吴晓核、张红黎等四人代持股份,合计金额为72万元,且未签署书面代持协议。

2019年12月,即亿华通申报科创板数月后,宋海英才与这四人解除代持协议并退回款项。

对于申报稿为何不披露代持,以及申报后数月才解除代持的原因,IPO日报向亿华通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除了这个代持“小秘密”外,亿华通在上会稿中还“坦诚”了不少“故事”。

比如,亿华通在报告期内备用金管理及费用报销制度方面存在瑕疵,并因此产生了少量代开发票和通过供应商代垫费用的不规范情况,涉及金额分别为294.92 万元和225.74 万元。

依赖非经常性损益

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来看,亿华通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19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8亿元、2.01亿元、3.68亿元、1.2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15万元、2860.78万元、2311.61万元、1161.54万元。

虽然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增长,但IPO日报发现,这并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表现。

如亿华通2019年前三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079.06万元,这是因为亿华通的归母净利润不少依靠的非经常性损益助力。

(财务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上会稿显示,亿华通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19年前三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归母)分别为-1594.45万元、2530.14万元、536.43万元、7240.6万元。其中,2019年前三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因张家口海珀尔增资,导致亿华通不再对其构成控制形成的投资收益6236.57万元;二是,张家口市桥东区事故善后处置保障工作办公室预付的事故损失赔偿款2000万元;三是,因张家口11•28爆燃事故补充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非经常性损益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一位知名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是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从未经审计只经审阅的2019年财报来看,亿华通2019年归母净利润高达6391.65万元,同比增长176.50%。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亿华通2019年归母净利润为-1410.99万元。

可以看出,亿华通2019年全年非经常性损益为7802.64万元,相较前三季度金额还有所提升。

另外,亿华通于公告中表示,2019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申龙客车因受母公司东旭光电信用违约事件等影响,公司对其计提4684.47万元的坏账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东旭光电在2019年4月前还是亿华通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为5.51%。但经过定向增发后,东旭光电的持股比例降为4.85%。

因此,东旭光电被认定为亿华通的关联方。

(关联关系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19年前三季度,亿华通向东旭光电全资子公司申龙客车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万元、2612.82万元、1.04亿元、1.1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98%、28.13%、9.01%。

另外,亿华通向关联方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0.72%、14.12%、46.34%、41.03%。

(关联交易摘要,数据来源:上会稿)

(文章来源:IPO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