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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泽达易盛冲刺IPO:客户集中度过高 实控人曾被口头警示
发布时间:2020-04-02


去年营收2亿元。


4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0年第13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是否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首发。


泽达易盛虽然公司名称里有“天津”字样,但天津只是注册地,其实际办公地在千里之外的杭州市。


招股书披露,泽达易盛主要从事信息化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为市场提供医药流通、医药生产、医疗、农业等行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此外,泽达易盛还从事药物工艺研究等服务。


泽达易盛2019年末总资产达到5亿元。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泽达易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1.24亿元、2.02亿元和2.21亿元,净利润分别是3658万元、5273万元和8358万元。


泽达易盛曾试水资本市场,在新三板挂牌过。2016年8月,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泽达易盛”,证券代码“839097”。2019年7月,公司股票终止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如今,泽达易盛闯关科创板,计划募集资金4.38亿元。时间财经梳理发现,泽达易盛存在诸如客户集中度过高、董事长曾被警示及实控人履历存疑等问题。


该公司尤为明显的一处失误是,招股书上会稿第76页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数据,与2017年度财务数据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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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审计专家丁会仁博士告诉时间财经,招股说明书是公司IPO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定文件,该公司招股说明书出现如此低端错误实在是不应该,同时也与招股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完全不符。


实控人夫妇


根据招股书披露,泽达易盛实际控制人为林应、刘雪松夫妇,二人均出生于1973年。


招股书显示,林应女士2008年至2014年12月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副总裁,而其又在2013年1月创办易盛有限任董事长。也就是说,林应没有离开浙大网新,就已经创办泽达易盛的前身——易盛有限。林应此举是否涉嫌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招股书并未明确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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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疑问是林应女士的丈夫刘雪松先生,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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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刘雪松任职浙江大学研究员、浙江大学现代中药研究所副所长,同时又担任过泽达易盛董事长、苏州泽达董事长和总经理,现任泽达易盛董事。刘雪松在泽达易盛的任职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招股说明书也没有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刘雪松的履历,招股书与浙江大学网站披露的内容存在差异,如浙江大学网站显示,刘雪松是浙江大学现代中药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而招股书披露是副所长。


林应、刘雪松夫妇直接持有泽达易盛7.92%股份,通过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19.74% 的股份,通过其他股东权利委托,还持有泽达易盛38.51%的股份表决权。然而,若未来相关股东未严格遵守股东权利委托协议,导致股东权利委托情况发生变化,泽达易盛可能将出现实际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况,对其未来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合规危机


时间财经还发现,泽达易盛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林应、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应岚曾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口头警示。


原因是,泽达易盛曾把募集资金挪作他用。2018年,泽达易盛把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中原定用于“购置土地及支付相关土地费用”的3000万元转用于食药流通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2019 年7月12日,泽达易盛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监管部签发的《关于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就该事项对公司及董事长及总经理林应、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应岚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外,泽达易盛还存在客户过于集中的问题。招股书披露,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2019 年度,泽达易盛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4.91%、72.34%和74.21%,远高于同行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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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披露,卫宁健康(300253.SZ)、创业慧康(300451.SZ)、和仁科技(300550.SZ)以及浪潮软件(600756.SH)四家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情况2017年和2018年度平均数是21.29%和21.94%,而泽达易盛则高达54.91%和72.34%,2019年度更是高达74.21%。


泽达易盛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就曾超过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泽达易盛对第一大客户中国电信的营业收入分别是2995.35万元、8871.56万元和8001.8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4.19%、43.86%及36.16%。如果与中国电信合作关系产生变化或其投资规模下降等原因减少对泽达易盛产品的采购,可能对泽达易盛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泽达易盛科的创属性也存在争议。依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0日公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然而,对照泽达易盛的研发费用数据,已经与《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规定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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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时间财经多次联系泽达易盛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文章来源:北京时间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