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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
光云科技6项核心技术无专利 九成主营产品收入依赖阿里系
发布时间:2019-11-26

近日,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发布了科创板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函对公司与阿里的关系、业绩承诺和毛利率等11个问题做了关注。

冲刺科创板的途中,光云科技被追问与阿里的重大依赖关系。报告期(2016年-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云光科技向阿里系企业的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52.34%、44.03%、47.91%、55.97%,在技术服务、API、服务器、信息通道资源等业务资源的采购上,阿里系企业的占比较大。

截至2018年末,在阿里巴巴旗下商家服务市场第三方付费软件中,拥有51.9万付费用户的光云科技排名第一。

对此,光云科技也表示,阿里集团旗下平台是发行人电商SaaS产品的主要运营平台,从技术开发环境及行业特征而言,光云科技对于阿里集团旗下企业存在一定依赖。

作为电商SaaS企业,光云科技的核心业务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SaaS产品。SaaS产品作为最贴近用户端的应用软件产品,其底层技术的业务开展依赖于IaaS的基础设施及PaaS开发环境,因此在特定电商平台上运营往往会受限于该电商平台提供的相关设施及环境,电商平台亦会据此向SaaS产品服务商提供包括服务器、API、技术服务及信息通道资源在内的相应业务资源,在业务层面上SaaS产品开发商天然对电商平台存在一定程度的技术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阿里系平台产生的SaaS产品收入占公司SaaS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99.79%、99.41%、90.90%及87.80%,光云科技与阿里系企业发生的交易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除阿里电商平台外,光云科技在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提供SaaS产品及增值服务较少,且主要系2018年新增。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光云科技在研发上成果较弱,其拥有亿级订单实时处理架构技术等6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对应专利情况均为“非专利技术”。

在核心技术之外,光云科技拥有的专利仅有两项,该专利并不在光云科技的主营业务电商Saas范畴内,仅是一种支持定位的复合型热敏纸,和防漏单扫描器及带该防漏单扫描器的防漏单设备。

上交所要求光云科技说明,核心技术均采用非专利技术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是否存在相应的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光云科技解释称,公司的核心业务电商SaaS产品以软件形式展现,因此其知识产权展现形式主要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报告期内取得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应用于配套硬件相关业务。公司在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为软件著作权而非专利,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专利数量较少。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